省委编办会同5家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发布时间:2023-01-03 来源:省委编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推进我省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的突出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省委编办会同省文化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公布了云南省文化市场、农业、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3个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本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我省制定公布的各领域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是在国家制定公布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地方立法等情况,进行的补充、细化和完善。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主要梳理规范各领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部门规章设定的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事项。对列入指导目录的行政执法事项,按照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的要求,区分不同事项和不同管理体制,结合实际明晰第一责任主体,切实把查处违法行为的责任压实。

同时,我省还将结合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制定公布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通过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构建覆盖省、州、县、乡四级的行政执法体系。